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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通知

来源:学生科 发布时间:2011/11/15

各专业部、学区、成人教学点: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上涨较快,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大中专院校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晋教财[2010〕199号)的文件精神,对困难学生给予困难补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

一、困难学生名额分配:运输部766名,机电部502名,信息部295名,学区113名,成人中专285人。

二、补助对象:在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补助期限和标准:补助期限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共5个月(2月份放假除外),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四、各部门抓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认定工作,如在校期间有铺张浪费、违犯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学期日常表现未达标者;学年内累计四门及以上不及格者;有吸烟、酗酒、上网吧、打架及与本人消费水平不符等行为者;取消伙食补贴认定资格。

五、各专业部于12月15日前将伙食补贴学生名单以电子稿形式报学生科。严禁平均分配,保证专款专用。

学生科       

2010年12月10日     

附件: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