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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派遣、户口迁移和对口升学的说明

时间:2013/03/20 来源:


一、毕业生派遣工作

毕业生派遣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毕业生派遣工作的主要对象为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一)派遣报到证的办理

1.凡签订由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处制表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此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须经学校审核用人单位资格,合格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山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凡申请派回原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到招生就业指导科领取申请表,经班主任签字审核以后,上报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

3.学生领取毕业证后即可办理派遣手续,派遣手续在学生毕业后两年之内进行,不得逾期,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改派程序及要求:凡申请派回原生源地的毕业生,允许在毕业后四年之内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

5.毕业生在报到途中将《就业报到证》丢失,须在十天内向学校提出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签发后丢失的,不再补发《就业报到证》,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6.办理时间:毕业生交回就业协议书或回生源地申请一周内;改派手续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领取。

(二)派遣报到证的领取

毕业生本人须持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招生就业指导科领取。

二、学生户籍管理工作

(一)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

1.为保证学生户口页不丢失,一般情况不准借用户口页。特殊情况需借用学生本人户口页,必须由学生本人写借条,说明理由和归还时间,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2.借出的户口必须在一周内归还,不按规定时间归还者由班主任负责催回;原件遗失由学生本人负责,按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户口的迁出

1.毕业生的户口迁出工作

①学生毕业离校,招生就业指导科依照“毕业生就业去向方案”将学生户口迁出;迁回原籍的学生,需本人提前申请,持报到证方可办理;

②毕业生的户口关系必须在学生毕业两年择业期内全部迁出。

2.因出国(出境)、退学、转学、开除等原因离校的学生,须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办理程序为:凭校办出具的退学、转学、处分文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由我科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身份证的办理

1.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须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地址属太原市小店区);在学生毕业前持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凡在学校办理的第二代身份证如果遗失,需补办的学生,由本人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申请,持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四)户籍证明的办理

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须办理户籍证证明,持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到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五)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件的领取

请学生或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科办理。

三、关于应届毕业生参加对口升学的有关事项

1.对口升学的招生对象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

2.报名时间?怎样报名?

考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由省招考中心制定,一般在4月底—5月初。

3.什么时间确认?到什么地方确认?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确认,往届生到所在市考试中心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确认时间由省招办统一安排,网上公布。

4.什么时候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根据所学专业,严格按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对专业类别未涵盖的个别专业,可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如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专业可报机电类,工程专业可报土建类。

5.考试科目有哪些?各科分值?

文化课考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四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课考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合计总分为700分。(2012年录取线本科:计算机类506分,机电类535分,财经类558分;专科最低录取分限定在150分)。

6.户籍关系如何办理?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对口升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学校公章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高职院校除外)。

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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