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用户签订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7-06-09

各校园网用户:

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校园网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并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要求用户必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使用校园网。

山西省教育厅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学校从3月至9月配合省公安厅做好“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并按教育部要求,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按照网络安全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网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决定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拒绝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将停止使用校园网。

校园网办公用户由各科室统一组织签订,要求必须是职工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校园网家属院用户签订责任书时,如是本校在职职工,由职工本人签字;离退休职工由本人或其子女签字。租住或购买楼房的外单位人员签字时,需提供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