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和公众号是对外宣传学校、对内交流信息的平台,为使其内容能快速更新,及时反映学校各方面改革发展变化,更好地发挥网站和公众号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网站和公众号的建设由校长、书记领导,校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第二条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网站网上公告、校园新闻和校务公开栏目内容的拟稿以及本科室所负责二级网站内容的更新和完善。
第三条信息中心开通信息员提交信息的权限。信息员要定期修改密码,如因密码简单被他人窃用发布不良信息,由信息员负责。
第四条校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对各科室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五条学校网站上的网上公告、校园新闻和校务公开主要发布对社会公开的信息,校内信息在数字化校园平台上发布。
第六条发布信息时,需要按规定审批,并留存申请表。
第七条在网上公告、校园新闻和校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时,信息员先填写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后,从信息发布平台提交信息,校长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审核人员根据申请表发布信息并存档。
第八条二级网站或数字化校园平台上发布信息时,信息员先填写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后,由信息员发布,申请表交科室负责人留存。
第九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时,信息员先填写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校长签字后,申请表交信息中心留存,由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条当采用办公OA实现第七条至第九条的信息发布流程时,申请表以电子稿形式进行存档,也可以打印存档。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负责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并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
第十二条所提交信息的字体要求为:微软雅黑12号,行间距1.5倍,首行缩进两个中文字符。图片格式要求为:居中、宽度600像素、高度自适应,大小不超过2M。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信息员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