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机械学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6:23 作者:张佳佳 来源:监察室 编审:王鹏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第三条廉政档案的内容:
(一)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
(二)干部任免情况;
(三)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
(四)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
(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
(六)其它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包括:科级干部办理婚丧事宜报备表、拒收或上交礼品礼金情况及有关材料、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情况及有关材料等;
(七)其他应归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第四条廉政档案材料收集:
(一)学校纪检办负责廉政档案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及时补充、动态更新;
(二)各党支部、相关部门和个人根据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条廉政档案运用范围:
(一)为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科级干部提供依据;
(二)为对科级干部实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及进行组织处理等提供依据;
(三)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提供依据;
(四)为巡视巡查、问题线索处置、追责问责等提供依据;
(五)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六)为分析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提供依据;
(七)为分析研判学校政治生态情况提供依据。
第六条廉政档案管理要求:
(一)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按件整理归档,动态更新;
(二)纪检办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廉政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三)相关部门需查阅、复制、摘录廉政档案内容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过程中,如有失密、泄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