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资产管理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理化楼(馆)拆除清运工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7 作者:张美娟 来源:基建科 编审:王晋泰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太原铁路机械学校理化楼(馆)拆除清运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理化楼(馆)拆除清运工程。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拆除理化楼(馆)及其周边临时建筑,清运建筑垃圾(渣土),至校内周边道路表面高程。构筑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校园临街围挡(拆除段)。

2.工程预算:7万元。

3.工程工期:签订合同后14天内。

4.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20号(本校校园内)。

三、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报价人须具有太原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承运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对成交人的要求

1.主动办理拆除、清运的相关手续,费用自理。

2.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推进,以及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认真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等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负全责。

4.贯彻执行《山西省住建厅 环保厅关于实施绿色施工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的通知》(晋建质字[2018]249号)等规定,做到绿色文明施工的“六个百分之百”。

5.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因不当行为造成周边既有设施损坏和人员伤亡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壹仟贰佰元人民币(¥1,200.00元)。

2.谈判保证金交纳:报价文件递交的同时,以现金形式足额交纳。

3.谈判保证金返还:谈判和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无违规行为的非成交人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人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谈判报名

1.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太原市环卫局核发的有效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承运资质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并提供原件核验。

2.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1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基建科。

七、谈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9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2.谈判时间:2019年06月20日9时。

3.谈判地点: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办公楼会议室。

八、公告媒介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校园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13403413226、0351—2630287

邮 箱:814783666@qq.com。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2019年06月17日     

太原市坞城东街20号,校办:0351-2630205,招生就业:0351-263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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