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科室: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6]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过一个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廉节”,特通知如下:
严禁以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贺年卡、明信片以及充值卡、有价证券、各种支付凭证等;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严禁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严禁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变相接待;严禁公款国内、出境旅游或利用公权力旅游;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要求学校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学校设立“两节”期间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