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作者:宋鑫 来源:保卫科 编审:王晋泰

校内各科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进一步落实期末及暑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的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人、财、物的安全,防止治安案件和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假期前及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同时,教育师生员工,不要参与传销、邪教、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

二、放假前,保卫科要对全校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排除。对于教室、办公地点、实习场所等要关、锁好门窗,水、电、气源要切断,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做到“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并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落实值班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存放现金及个人贵重物品;公有贵重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班级使用的电视机、DVD等在放假前要集中保管存放。

三、学校实验室贴封条前,要认真清点其室内物品的完好程度,关闭水电,关窗落锁。封条一旦张贴,不得私自启封。启封前要检查其完好程度,封条有问题,要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四、时至盛夏,气温较高,学校校区及南、北家属院要注意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随意点燃明火,严禁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类电器严禁超负荷违章使用,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五、学生管理部门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坚持宿舍区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宿舍区安全巡视,严禁“五类”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区,禁止私自容留外人住宿,防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区寻衅滋事,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专业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种非法集会。现在进入夏季,强对流天气较为频繁,全国各地因游泳导致溺亡的事件较为频发,教育学生做好防溺水、防火、防触电、防风、防汛事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七、学校门卫要加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区;严格执行查询登记制度和物品出门制度;坚持校园安全巡逻制度,严防盗窃、破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校内临时用工人员、经营服务人员、建筑施工人员及和学校有协作关系的其它在校人员,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管理,积极配合学校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遵守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校区安全秩序。

九、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及家属、子女来校,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爱护校区环境,爱护学校各种设施和花草树木,尤其对未成年子女,要加强各项安全监护,严禁将宠物动物带入校区。

十、假期师生如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驶;注重饮食卫生与食品安全。并随身携带防暑药物,以免发生中暑,如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进行治疗,保护好自身的健康,同时注意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一、假期中严禁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特殊情况下要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指定安全负责人,同时报保卫科备案。

十二、保卫科执行24小时执勤、值班、巡逻,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最后,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悦的假期。

保卫科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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