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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课堂安全的通知

来源:教务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00:00

全体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就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课堂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任课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与班级课程表组织上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代课手续;

二、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认真填写教室日志,任课教师应当按时上课、按时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三、保证课堂教学安全,特别是在实训场所和操场上课的教师,应当在上课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凡有实训专用周的班级,在实训前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实习实训。

希望全体任课教师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为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