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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11月25日——12月6日 检查方式:专业部、教务科自查与学校教学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检查内容、范围如下: 一、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内容:按时上下课、调代课、教室日志取送、学生课堂纪律等情况。 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二、课堂教学情况 检查内容:至少检查30人门。要求覆盖全校各专业、各类型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至少12人门,专业课至少12人门,实训课至少6人门,同时检查教案。 检查对象:高讲至少8人门,讲师至少8人门,助讲至少8人门,内聘教师至少3人门,外聘教师至少3人门。 三、作业、笔记布置批改情况 检查内容: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 检查对象:所有任课教师。 四、教研活动情况 检查内容: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 检查对象:8个教研室。 五、示范校建设成果应用情况 检查内容:17门课程推广应用情况。 检查对象:示范校重点建设的4个专业。 六、听取学生意见 检查方式:召开学生座谈会。 检查对象:按专业部、分年级、抽查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 教务科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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